宜州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宜州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偏北,龙江中游。东与柳城、柳江两县接壤,南与忻城、都安相连,西与河池、环江,北与罗城等市县为邻。市域面积3869平方公里,其中中山、低山面积占27.47%,丘陵面积占58.80%,台地面积占3.53%,平原面积占10.20%。全市辖7镇14乡(其中2个瑶族乡),下设204个村民委员会,6个居民委员会,2589个自然屯。市府驻地沿铁路南至广西首府南宁市344公里(公路266公里)西北至地区行署驻地河池市72公里(公路76公里),东至柳州市89公里(公路125公里)。市境国道323线、黔桂铁路贯穿东西部。境内国道、省道、市道、乡道及专用公路35条,共679.42公里,有火车站11个。1999年,全市实现村村通电、通公路、通广播电视目标。宜州市自然环境优越,地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,气候宜人,光照充足,雨量充沛。年平均日照时数1696.9小时,年平均气温在19.6一20.2摄氏度之间。市境地形特点为南北高,中部低,自西向东倾斜,属半山半丘陵地区。由于县属政治军事重镇,历代不少显要名流或因任职、迁谪,或因考察、羁旅而流寓县内,他们在宜期间留下众多诗文碑刻,加厚了宜州多彩的文化底蕴,形成桂西北独有的人文景观。